各位2017届助学贷款毕业生: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我院学生资助中心要求,2017届尚未还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在毕业离校前进行贷款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毕业生于5月26日前务必完成网上确认申请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签字确认工作,有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提前还款,否则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2、专升本的学生需持有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建筑工程系 学生管理科
2017年5月9日